海洋承运人寻求解散ATA的FMC底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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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运输设备管理协会和11家最大的海洋运输公司于周五动议,以驳回美国海事运输协会的联合运输汽车运输大会对联邦海事委员会的投诉。
根据该团体的解散动议,FMC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它辩称,最初提出申诉的依据是1984年的《运输法》,旨在保护托运人而非汽车承运人免受“不公平或歧视性做法”的侵害。
驳回动议的内容说:“他们没有那种使他们有理由以事实为前提的特定事实的类型,并且这些事实对于使救济的要求至少是合理的是必要的。”驳回了原告提出的指控。


IMCC在8月份提起诉讼,认为底盘供应商和远洋运输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的底盘有限,这导致与向远洋运输公司提供的费率相比,汽车承运人会被多收。

海洋运输公司在2009年拥有51%的底盘,但到2013年已降至17%。今天,海洋运输公司在美国没有任何底盘,但已将责任移交给了租赁公司或多式联运 设备提供商。向IMCC的原始投诉。

但是,随着海洋承运人移交底盘所有权,他们继续使用该设备。远洋承运人通常与托运人有合同,要求他们将底盘上的集装箱移至最终目的地。远洋运输商正在以“大幅度”便宜的价格购买设备,IMCC执行董事泰勒·拉什福斯(Tyler Rushforth)在上个月的一次采访中称这是“甜心交易” 。

FMC过去直接在机箱问题上开展工作。去年,专员Rebecca Dye 向以底盘为中心的地面运输委员会作了证词。

Dye在讲话中说:“ 尽管承运人已将底盘的所有权转让给IEP,但他们仍通过与IEP的合同对底盘供应(以及可用性)进行了重大控制。这种控制不仅适用于承运人的运输 ,而且可能限制在商船运输下选择提供商 ,即使托运人要为底盘使用付费。”

但是 OCEMA声称FMC没有管辖权,因为这是海洋承运人与汽车承运人之间的争议,而不是海洋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争议。

议案说:“ 最近发布的关于滞期和滞留的解释性规则着重于海洋承运人与其托运人客户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机动承运人。” “实际上,解释性规则的起源是一个主要由托运人参与的联盟提出的请愿书。”

IMCC将在动议送达之日起15天内提交其答复。然后,OCEMA将有7天的时间回复IMCC的回复。FMC内的行政法法官将对该动议作出最终决定。